丧良心沈阳一女婴陈尸树杈上,身上有疑似
昨早,沈阳市万柳塘公园附近,一名女婴被遗弃在河边灌木丛。被市民发现时,女婴裹着小花被,陈尸树杈上,已经没了气息。
女婴身世众说纷纭,但人们比较一致的说法是:孩子身上有医治的针眼,怀疑女婴生前曾患有重病。
是谁遗弃了女婴?遗弃前孩子是否还活着?目前,沈阳警方已展开调查。
河边树杈上惊现女婴
“你们看,树枝上怎么有个孩子!”昨早7时许,在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万柳塘公园,一名过路者的惊呼打破了清晨公园的宁静。
距离河边不到两米的灌木丛树叶浓密,在交错的树杈上面,有一个白底的小花被,被子上的图案是各种颜色的小汽车。
走近发现,一个婴儿被裹在被子里,脸色发白,一动不动。
市民立即报警,急救车迅速赶到现场。但医护人员无力回天,婴儿被确认已经离世。现场目击者王先生回忆,被遗弃在树枝上的孩子是一名女婴,“看起来还不到一个月大,可能才出生十来天吧。”
身上有疑似医治针眼
接到市民报警后,警方立即封锁了现场。在女婴确认离世后,工作人员用女婴的小花被,将孩子的小脸轻轻地盖了起来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说,女婴体表没有发现明显外伤,“但有医治过的针眼。”
女婴身上没有留下字条等身份信息,现场围观者对女婴的身世众说纷纭,但比较一致的猜测是:“小孩生前可能患有重病。”还有目击者隐约回忆,“可能是一位七十来岁的老大爷早上把孩子抱过来的。”但这些说法尚未得到警方的证实。
至于女婴被遗弃前是否活着,又是谁将她遗弃在了灌木丛的树枝上?目前,警方尚没有公布确切的信息,这名婴儿的身世和死因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围观市民纷纷表示叹息和谴责:“无论孩子当时是死是活,都不应该把孩子遗弃在这里啊,太可怜了!”
律师说法
因遗弃致孩子死亡涉嫌故意杀人
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李春月律师表示,如果婴儿在被遗弃前已经死亡,则该行为属于遗弃婴儿尸体。对遗弃尸体的行为,现在法律尚没有处罚规定,应受到道德的谴责。
如果婴儿在被遗弃时是存活的,因为遗弃而导致死亡的,则该行为涉嫌故意杀人,应当依照刑法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。
如果婴儿在被遗弃时是存活的,且没有因为遗弃而死亡,则该行为构成遗弃罪。
李春月律师提示,遗弃孩子是犯罪,因为遗弃而导致孩子死亡则构成故意杀人犯罪,市民应该依法行事远离犯罪。
以案说法
16岁妈厕所产子姥爷姥姥弃野外获缓刑
学生在校内厕所生下一名女婴,女婴经过抢救脱险。可女婴的姥姥、姥爷因为“养不起,家丑不能外扬”,将女婴遗弃在高速路边的草丛。女婴在草丛中熬过7天,被清扫员发现时已经生蛆,可她又坚强地活了下来。
此案经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,女婴的姥姥、姥爷因犯遗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两年;而女学生因未满16周岁,不负刑事责任。